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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应知应会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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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人员应知应会100问-医知素材库
护理人员应知应会100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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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人民医院护理人员应知应会100问1、《护士条例》颁发的时间及目的?答:为了维护护士的合法权益,规范护理行为,促进护理事业发展,保障医疗安全和人体健康,制定《护士条例》,于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实施。2、《护士条例》中所称护士具有的条件?答:本条例中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按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卫生技术人员。3、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具备的条件?答:(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按规定完成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3)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4)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4、护士执业注册有效期为多少年?答:5年。5、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和不良记录所包含的内容?答:护士执业良好记录包括护士受到的表彰、奖励以及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的情况等内容。护士执业不良记录包括护士因违反本条例以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受到行政处罚、处分的情况等内容。6、《护士条例》中护士享有哪些权利?答:(1)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取工资报酬、享受福利待遇、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2)有获得与其所从事的护理工作相适应的卫生防护、医疗保健服务的权利。(3)有获得与本人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权利;有参加专业培训、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参加行业协会和专业学术团体的权利。(4)有获得疾病诊疗、护理相关信息的权利和其他与履行护理职责相关的权利。7、《护士条例》中护士应履行哪些义务?答:(1)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技术规范的规定。(2)发现患者病情危急,应当立即通知医师;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应当先行实施必要的紧急救护。(3)发现医嘱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应当及时向开具医嘱的医师提出;必要时,应当向该医师所在科室的负责人或者医疗卫生机构负责医疗服务管理的人员报告。(4)应当尊重、关心、爱护患者,保护患者的隐私。(5)有义务参与公共卫生和疾病预防控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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