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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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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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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易县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在分管院长和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完成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对医院医疗质量进行综合评估,对医院的业务发展提出切实可行的规划。2、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每季度开会一次,讨论和审定临床、医技中质量管理存在的问题,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3、负责组织和实施医疗、护理、院感质量的检查、评价、考核、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馈情况、检查落实等工作。4、组织疑难病例、重大或罕见疾病(手术)、纠纷病案的讨论。5、组织医疗差错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鉴定工作。6、对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行严格审核并按规定上报。7、参加各种医疗文书、技术操作、诊疗水平、“三基”考核、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检查,并进行评价。8、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全体成员要自觉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提高医疗业务水平,要熟悉和了解各种质量指标,以及具体的考核标准。9、每年年终召开总结会议,总结当年工作,制定次年工作计划。10、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后生效。易县中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1、负责全院医疗、医技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2、负责制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质量管理年度工作计划。3、负责制定和完善全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持续改进方案,对各项医疗质量标准、各种诊断治疗技术操作规程和各种医疗文件的书写进行规范。4、审议医务科制定的有关医疗质量管理具体实施措施。对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安全隐患提出指导性的改进要求。5、制定医院新技术、新方法准入管理制度和规定。6、负责讨论、决定全院医疗、医技工作中的差错、过失和事故等事件的院内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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