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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学教案第七章妊娠合并症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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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教案续页基本内容辅助手段和时间分配第一节心脏病PPT、多媒体电教、视频案例引导:结合课堂提问、小组讨论女,28岁,孕11周,12年前曾因“先天性心脏病”手术治疗,能术后日常体力活动不受限制,近日活动后出现心悸、胸闷,休息时无症状。因担心胎儿及自身安全前来就诊。问题:1.为决定妊娠是否再继续,下列何项是首选的辅助检查?2.在对该孕妇护理评估时重点评估的内容有哪些?3.该患者目前主要的护理诊断与护理措施?妊娠期、分娩期及产褥期均可能使心脏病病人的心脏负担加重而诱发心力衰竭,是孕产妇死亡的重要原因之一。妊娠合并心脏病在我国孕产妇死因顺位中高居第二位,为非直接产科死因的第一位。1.心脏病与妊娠的相互影响1)妊娠期:妊娠期妇女血容量于妊娠第6周开始逐渐增加,32~34周达高峰,约增加30%~45%,此后维持较高水平直至分娩,产后2~6周逐渐恢复正常。循环血容量的增加使心脏负担进一步加重,易使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发生心力衰竭而危及生命。2)分娩期:是孕妇血流动力学变化最显著的阶段,加之机体能量及氧的消耗增加,是心脏负担最重的时期,极易诱发心力衰竭或心律失常。3)产褥期:产后3天内,子宫缩复作用使大量血液进入体循环,且产妇体内组织间隙内潴留的液体也回流至体循环,体循环血量再度增加。加之产妇伤口和宫缩疼痛、分娩疲劳、新生儿哺乳等负担,仍需预防心衰的发生综上所述,妊娠32~34周、分娩期及产后的最初3天内,是妊娠合并心脏病的孕妇最危险的时期,极易发生心衰。(思考: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容易发生心衰的三个危险时期)2.心脏病对妊娠的影响心脏病不影响患者受孕。心功能良好的孕妇可顺利渡过妊娠期:不宜妊娠的心脏病病人一旦受孕或妊娠后心功能状态不良者,则流产、早产、死胎、胎儿生长受限、胎儿宫内窘迫及新生儿室息的发生率明显增加,围生儿死亡率增高。二、临床表现一般情况下,妊娠合并心脏病孕妇无特异性症状,只有发生心力衰竭时有以下表现:1.早期心力衰竭表现为:①轻微活动后即有胸闷、心悸、气短:②休息时心率超过110次/分:呼吸大于20次/分:③夜间常因胸闷而需坐起呼吸,或需到窗口呼吸新鲜空气:④肺底部出现少量持续性湿啰音,咳嗽后不消失。-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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