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知:    开通会员全站内容任意下载,限时回馈中,海量内容持续更新

精神科质量改进

第1页 / 共3页

第2页 / 共3页
试读已结束,还剩1页,您可下载完整版后进行离线阅读
精神科质量改进-医知素材库
精神科质量改进
此内容为付费资源,请付费后查看
会员专属资源
您暂无购买权限,请先开通会员
开通会员
付费资源
© 版权声明
THE END
2012年质量标准及相关管理制度精神科医疗质量是科室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才会产生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为了保证医疗活动正常、安全的进行,提高医疗质量、避免医疗纠纷,精神科全体医护人员必须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思想,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结合综合性医院精神科门诊和病房的特点,特制定科室医疗质量标准及管理制度如下:一、三级医师查房制度(1)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1次,是医疗小组的责任人,重点处理疑难危重病人,及时明确地提出诊疗方案,并指导和督促下级医师实行,对新病人及诊断治疗有较大改动的查房记录必须在3天内审核签名。(2)主治医师每日查房1次,全面负责制定和落实医疗小组的诊疗计划,指导下级医师进行诊疗性的操作、补充和修改病历;新病人入院48小时内必须有主治医师查房,若遇到疑难危重、纠纷隐患的病人须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对下级医师的查房记录必须在3天内审核签名,危重病人当日签名。(3)住院医师每日查房2次,早查房和夜查房,全面掌握病情及其变化,及时向上级医生汇报,开出或停止各项医嘱,适时完成各项检查及治疗,带领实习生进行各项诊疗操作,负责指导、修改实习生病历,保证书写质量,认真做好交接班工作。二、病历书写质量考核制度(1)严格执行卫生部最新版的《病历书写规范》,病历书写需有相应级别的医师来完成。住院病历在患者入院24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及接科录8小时内完成,抢救记录需在6小时内完成。出院记录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死亡记录在患者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出院病历5天内送病案室归档。(2)入院48小时内必须有主治医师查房,入院1周内必须有主任/副主任医师查房,入院或转科3天内及I级护理的患者必须每天记病程录,病情变化及治疗变动随时记录,连续住院1月以上需每月有阶段小结。(3)病历质量由各组主管医师把关,要求每份病历书写质量达到甲级(90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8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