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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科护理_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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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儿科护理_工作制度-医知素材库
新生儿科护理_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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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新生儿科工作制度一护理一、查对制度(一)医嘱查对制度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总查对医嘱一次。转抄医嘱后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核对者均需签名。临时执行得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抢救病人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需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剖留予抢救后再次核对。对有疑问得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与转抄。(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剖、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与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与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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